登记员必须遵循适当的程序,以确保每个填写选民登记表的人都被登记,如果符合条件的话。
- 每位登记员应确保持有最新的选民登记表。(过期的表格往往不包括申请人注册所需的所有信息)
- 表格必须在签署后的五(5)天内交还给州务卿或皇冠365选举办公室
- 申请人必须在选民登记表格上填写所有所需资料,除非申请人无法填写
必需的信息
登记潜在选民时,必须提供下列资料:
- 名字
- 出生日期
- 住宅地址-不接受商业地址或邮政信箱。如果选民希望他们的选票邮寄到不同的地址,他们可以输入邮寄地址
- 在表格“选民声明”部分签署
- 复选框中的复选或标记,确认该人是美国公民
- 选举事务处不需要提供电话号码,但如果需要联络选民,电话号码对选举事务处很有帮助(电话号码不属于公共记录,因此不会提供)。
在为一个人登记投票时,您必须:
- 对待每个人都一样,问每个人同样的问题。
- 让选民宣读并签署誓言。
- 如果下次选举的投票截止日期已过,应通知选民。
- 不要就种族、信仰、宗教、肤色、国籍、性别、残疾或政治派别等问题提出令人生畏的问题(RCW 29A.04.205)。
为防止选民被剥夺选举权,填妥的表格必须在五天内退还给州务卿办公室或县审计办公室。(在金县,请将它们退还给记录、选举和许可司。)未使用的表格应交回发出表格的办事处。